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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

发布时间:2020-07-10

精准补短板促发展 全力强基层保民生

山东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

7月10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疗保障局8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体目标明确、标准科学、步骤清晰、措施有力,既有时间表,又有路线图,将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标准引领 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基层特别是农村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在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制度措施等方面采取协同、联合政策,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2016年,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4类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5方面实现标准化。截至2019年底,四类机构总体达标率达到99.1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大幅度提升,基层机构诊疗量占比一直居全国前列。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我省召开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现场会,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上我省以基层卫生健康为主题作了典型发言。

为推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新形势下居民健康服务需要,解决新冠肺炎疫情中基层机构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我省在全面摸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投入测算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规划》,并在国家各类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基础上,按照分类施策、持续提升和既量力而行、又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标准。

首先,按照功能定位,分类精准指导。标准结合我省城乡发展趋势和特点,精准制定。农村地区首次提出在县域面积大、交通不便捷的涉农县(市、区)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村卫生室在原有基础上,分类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和村级服务点,完善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城市地区重点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2021年起,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大力发展与二、三级医院的接续服务能力。

其次,坚持软硬结合,协同系统提升。标准既包括房屋、基础设施、设备床位等硬件建设内容,又提出了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水平、服务环境等具体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三,强化统筹联动,共享优质资源。标准中对远程医疗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用,提高医学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检查检验、病理诊断、药品供应保障、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运行效能,拓展对医疗质量及院感控制、健康管理、中药饮片、教育培训的县域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和管理同质化水平。

第四,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既需要接诊非重点传染病的发热患者、又受条件限制难以建设规范的发热门诊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标准》,明确了发热哨点诊室的主要功能以及房屋设施、设备配备、人员和防护、工作流程等具体要求。

科学布局,三年实现四大目标

《规划》按照县域统筹、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和系统推进的原则,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目标,涵盖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和医院、专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三类机构,既有三年总体目标,又确定了分年度工作任务。

力争到2023年6月底实现以下目标:

——全省90%以上县(市)综合医院和60%以上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2021年、2022年分别达到80%、85%和30%、45%;5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水平,2021年、2022年分别达到30%、40%。

——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全覆盖。

——以市为单位,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发热哨点诊室,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力争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多管齐下 补齐基层卫生短板

推进医防融合服务。统筹提升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规划》提出要将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纳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医防融合的防病体系,把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作为临床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逐步建立预防、医疗、慢病管理、康复为一体的服务链”。

配齐配强基层机构人才队伍。《规划》要求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积极推行县招乡管村用。按照《规划》要求,三年内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将达到50%以上。

推进信息化赋能基层。完善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均要达到《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80%以上;县域内健康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形成融合公共卫生、电子病历等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实现在线预约、双向转诊和数据自动采集。

优化基层机构运行保障政策。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落实一般诊疗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务性收入占比。

《规划》还明确了实施的具体步骤,要求各地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已经申报的基层卫生设施提升项目,在2020年9月底前制发当地工作计划,明确当地具体目标任务,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工作逐项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