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联起航
4月17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2025年x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3日。
《通知》包括挂网范围、挂网目录分类及准入规则、实行分类采购、配套措施、加强耗材挂网基础工作等五大方面,主要内容有:
01
获得医保编码的耗材、试剂可申请挂网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或备案,医疗机构临床所需,属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并获得代码的医用耗材(含参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下同),可按规定在湖南省招采子系统申请挂网。
02
挂网目录分四类,探索附挂网价格条件目录
监测目录管理:以上挂网产品中,需要进行挂网价格和采购交易行为重点监测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医用耗材产品、国家或省级监测存在价格风险等情况,均纳入监测目录管理。
03
实行分类采购,非直接挂网目录议价采购
1. 直接采购
属于直接挂网目录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按挂网价格采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议价或变相议价。
2. 议价采购
对非直接挂网目录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挂网价格与企业进行自主议价或联合议价采购。
3. 备案采购
对尚未在招采管理系统直接挂网目录和联动挂网目录挂网,且现有挂网医用耗材无法替代的医用耗材产品,医疗机构完成医院内部审批流程后,与企业自主议价并在备案目录内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确因临床应急需要进行线下采购的,医疗机构应在完成采购交易7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单。备案采购价格供其他医疗机构参考。
各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备案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医疗机构年度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的3%。
04
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挂网价格预警干预机制
1. 完善医用耗材基础信息
招采管理系统对挂网医用耗材等进行管理属性标识,供医疗机构选择采购。对照国家医保局医保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医用耗材医保分类与代码等基础信息,推动医用耗材全流程可追溯。
2. 加强医用耗材挂网管理
(1)常态化挂网:医用耗材挂网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企业按要求定期在招采管理系统申报挂网,省医药集采机构定期受理办结。
(2)价格联动:挂网医用耗材在全国其他省级平台出现新的挂网价且低于湖南省挂网价格的,企业应在30天内申请调整。
(3)备案产品转联动挂网:备案产品在备案期间已达到联动挂网条件的,企业可在条件符合后30天内通过招采管理系统提出价格申请,按程序纳入联动挂网目录。
3. 建立挂网价格预警干预机制
(1)采购价预警阈值
对医用耗材及实施技耗分离的体外诊断试剂设置采购价预警阈值,预警阈值为挂网价×50%。
当低于预警阈值的耗材产品交易价产生后,低于预警阈值的采购数量占该产品总采购数量比值一个月内高于10%,则列为重点监控品类,督促企业下调产品挂网价至实际有效交易价均值或挂网价的80%(二者低值)以内,企业拒绝调整且申诉不成功的暂停挂网。
(2)价格清查
省医保局与省医药集采机构将不定时进行挂网价格清查,对于虚报、瞒报省级最低参考价的产品,或若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更新省级参考价的,按核实后的省级最低参考价下调10%作为湖南省挂网价,拒不接受下调挂网价的暂停挂网,情节严重的纳入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
(3)恢复挂网
暂停挂网后申请恢复挂网的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暂停时的挂网价格以及暂停时要求调整的价格。
4. 挂网退出机制
《通知》规定,2年内无实际交易的暂停挂网,暂停后半年内仍无实际交易的取消挂网。除此之外,企业若存在挂网耗材生产供应、质量、失信、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也将暂停挂网或撤销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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