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1

来源:易联起航、九江学院附属学院
7月18日,江西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发布《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本次集采品种为麻醉管路、麻醉面罩、一次性使用硬膜外和腰椎联合麻醉穿刺包、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江西省全省各设区市公立医疗机构(含驻赣军队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采购周期24个月。
在此之前,去年11月份,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公开征求《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对比意见稿与正式文件,采购品种发生变化,减少了1类。同时,部分细节规则发生变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其分组规则、拟中选规则、协议采购量分配规则均有变化。
1、采购品种从5类减少到4类,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产品暂不纳入此次带量采购品种范围。
2、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的二级目录分为单手柄和双手柄。
3、公布采购需求量与最高有效申报价。
4、在采购执行说明部分,价格联动新增了惩罚措施,不接受价格调整或不及时申报价格的,视情况采取通报、整改直至取消中选资格等处理。
5、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竞价单元部分,进入A组企业数量减少。由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需求量涉及的企业进入A组更改为按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需求量由高到低排序,取各品种二级目录累计采购需求量前80%(含)所涵盖的企业进入A组。
6、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拟中选规则部分,新增了规则二(按“拟中选规则一”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A组或不分组的企业,同二级目录内,申报价格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0.4倍,则相应申报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不受“拟中选规则一”限制,其拟中选排名位列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企业之后。)。
7、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协议采购量分配部分,新增了按“拟中选规则二”中选的企业不参与此环节采购需求量的分配。
《公告》重点内容有:
一、采购品种、采购需求量、最高有效申报价
申报产品须已维护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并取得有效的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新增)
二、报价要求
企业以最小竞价单位(个/支/包等)进行报价。同一竞价单元仅允许申报一个价格。
企业申报价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且不高于该企业该产品在江西省内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最低价,且不高于该企业该产品在全国各级医药采购平台上的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和全国各级集中带量采购(含联盟)最低中选价格(含已产生中选结果未落地执行的价格)之间的低值,则视为有效申报;企业不报价或报价为“0”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企业不如实报价获得拟中选资格的,经核实后取消拟中选资格。
三、拟中选企业确定
1、竞价单元:按采购需求量分A、B两组或不分组
符合本次采购申报要求的企业,在各二级目录内根据江西省各设区市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需求量,分为A、B两组或不分组,每一组都独立构成一个竞价单元。
A组:按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需求量由高到低排序,取各品种二级目录累计采购需求量前80%(含)所涵盖的企业进入A组,如进入A组的企业不足3家,按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需求量由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A组企业达到3家;
B组:除A组企业外,其余企业进入B组;
不分组:各品种二级目录B组不足3家企业的,不作分组。
根据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表,可以得出,共有295家企业申报,126家企业没有采购需求量。其中,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 | 双手柄申报企业最多,达到80家。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 | 单手柄申报企业最少,只有11家,其中进入A组的企业仅有3家。
2、企业排名
同一竞价单元内,按企业的有效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申报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此类推。
3、拟中选规则
各品种二级目录内,有效申报企业数 2 家及以下的,视做废标。
4、拟中选价格确定
拟中选产品价格根据拟中选企业申报价格确定。同一注册证下未申报的符合集采要求的规格型号,以相同中选价格供应。
四、协议采购量分配
麻醉管路、麻醉面罩、一次性使用硬膜外和腰椎联合麻醉穿刺包
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周期内,根据各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将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分配给对应中选企业。
1. 竞价单元内按中选排名顺序及中选规则,梯度分配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量:
2. 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以及中选产品的未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中选产品。
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
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周期内,根据各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将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分配给对应中选企业,如遇小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A组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的各企业,获得医疗机构填报的对应企业的采购需求量的90%,按“拟中选规则二”中选的企业不参与此环节采购需求量的分配;
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以及中选产品的未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剩余量的10%分配给各品种A组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的价格最低的企业;其余剩余量由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中选产品。
五、其他事项
价格联动(不及时操作会有惩罚):采购周期内,如同一产品在国家组织的带量采购中形成新的低价,其中选价格生效以后,本次采购尚未执行的采购量,按国家中选价格执行;如同一产品在江西省相关医疗机构集采前价格低于本次集采中选价格,相关中选企业应主动申报,本次采购尚未执行的采购量,按新的低价执行;如同一产品在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更低的带量采购中选价时,相关中选企业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报,全联盟联动调价,本次采购尚未执行的采购量,按新的低价执行。不接受价格调整或不及时申报价格的,视情况采取通报、整改直至取消中选资格等处理(新增)。
非中选产品管理:在采购范围内但未申报参加本次带量采购的产品、申报但未中选的产品,视为非中选产品,按照江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有关要求挂网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产品的采购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同产品采购总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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