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国家卫健委
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加强转诊服务管理、完善分级诊疗多元保障措施”4个方面共13项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

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
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
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
引导群众基层首诊
以提升就医连续性为导向
加强转诊服务管理
完善分级诊疗多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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