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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陆续通知,医药代表拜访收紧

发布时间:2026-05-30

 

来源:赛柏蓝
 
违反“三定”供应商纳入诚信档案;二次违规,医院终止合作,未付款项延后;不得直接联系医院领导…

 

 

01、线下拜访再收紧

8月1日起,《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提到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药代表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以及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管理。

如近日山东三甲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明确,医药代表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被专人接待。不准未经备案及预约直接拜访医务人员;不准进入临床诊疗区域;不准向医务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和吃请等不正当利益。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对利益输送的界定更为细化,包括以附加销售药品金额、数量等条件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捐赠、资助、赞助,或者以捐赠、资助、赞助名义变相输送利益,或者给予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且《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企业不得聘用存在商业贿赂记录的医药代表”。

 

近期不少医疗机构均加强了对医药代表的管理。

三甲医院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表示,院纪委、综治办会不定期实地、监控巡查。发现违规者,直接保留证据上报院纪委,并记入诚信档案。二次违规的,将涉事药企和医药代表列入医院黑名单,医院将终止合作,未付款项延后。

此外,医生同受重处。情节严重的医生,给予调岗3-6个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相应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由此可见,面对高压态势,即便仍有医药代表铤而走险,医生也不敢轻举妄动。

同为三甲的河南省濮阳市人民医院则进一步压缩了医药代表的“空间”,明确规定药库、耗材库、后勤仓库等区域同样严禁拜访;同时,医药代表也不得直接联系医院领导,所有来访必须通过医院承办接待部门统一管理。

甚至有医疗机构发布了《医药代表治理软件系统采购项目咨询公告》,拟采购一套用于治理规范“医药代表”监管和行为轨迹行为追溯的软件系统。

 

 

02、学术会议,明确药企“零干预”

除直接到访医院,配合开展学术会议是医药代表的另一大核心工作。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不仅给医药代表戴上了“紧箍”,明确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指使、纵容医药代表违规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

在源头施压之下,不少医药相关学会协会、医院也迅速跟进,划定严格监管红线,如四川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河北省儿童健康学会等近期先后发布通知。

以四川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为例,要求药企“零干预”学术决策,不得指定讲者、干预议程或安排产品专场;专家演讲严禁提及产品、品牌及适应症;仅接受药企展位、资料、技术支持三类纯学术赞助,严禁冠名、独家赞助及联合主办;所有赞助款与专家劳务费必须100%公对公转账至学会对公账户,严禁药企私下接触专家结算任何费用。

医院端同样在加码。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强调,对推介新产品和敏感药品、举办协会学会活动的,相关临床科室必须征求分管院领导意见后方可回复。

重庆石柱县中医院则明令,医生不得接受厂家或经销商私下赞助的交通、住宿、会务费用;不得接受供应商宴请、娱乐安排;不得擅自延长境外期限或变更行程路线;严禁参加以产品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最新司法解释,降低医药商业贿赂的入罪门槛;《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的出台,则让医药代表、药企、医生三方的行为“红线”一览无余。

医药行业回归到学术初衷,一个老问题再次被推到台前:褪去销售外衣后,医药代表会大幅减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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