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5
6月1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省肝素帽等七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6月18日17:00前可反馈意见或建议。

本次接续采购品种为肝素帽、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留置针用敷贴、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针、无针连接件、输液连接管路,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主体为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参加。
01
采购品种范围
本次接续采购品种为肝素帽、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留置针用敷贴、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针、无针连接件、输液连接管路;具体如下:

02
产品分类和最高有效申报价

03
企业报价要求
以同采购品种同类别同一注册证作为一个报价单元,每一个报价单元仅允许填报唯一价格。申报价格P≤最高有效申报价P0的报价单元,视为有效报价单元。
04
拟中选产品确定规则
符合企业报价要求的报价单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1. 有带量最低价的报价单元
P≤P0、自身带量最低价和自身非带量最低价三者低值。
2. 无带量最低价的报价单元
P≤P0、自身非带量最低价和同采购品种同类别所有报价单元带量最低价的中位数三者低值。
拟中选报价单元对应的所有申报产品均为拟中选产品,拟中选报价单元的申报价格为所有拟中选产品的拟中选价格。
【带量最低价】
指全国现行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报价单元内的报名规格型号存在多个不同价格的,按就低原则取值。
【非带量最低价】
指全国(不含广东)省级最低挂网价格和广东省最低价两者低值,其中广东省最低价指省平台、广州平台、深圳平台三个平台的最低价,包括挂网价格、线下采购上传的价格和实际交易价格;报价单元内的报名规格型号存在多个不同价格的,按就低原则取值。
05
填报首年协议采购量
中选结果公布后,组织广东省医疗机构参考历史用量和临床实际,在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以同采购品种同类别同一注册证为单位进行报量。
原则上各医疗机构总采购需求量不得少于其上一年度该品种总采购量的80%。审核通过后的医疗机构总采购需求量为其首年协议采购量。
06
其他规定
1. 价格联动
采购周期内,若同一中选产品在其他省级(含省际联盟,如三明联盟)带量采购中的中选价格低于本次接续采购的中选价格,中选企业须接受价格联动并应在新低中选价格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中心申报。
生效中的相关采购协议须按要求调整为新的中选价格继续执行。若不接受价格联动的,后续采购期内将视为其放弃对应产品的中选资格。
2. 采购执行说明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含未报量的医疗机构)须优先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中选产品总使用量占同采购品种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
3. 非中选产品管理
采购周期内,非中选产品申报价格仅符合广东省挂网要求的,可以非中选身份在广东省挂网交易;符合以下要求的,可作为中选产品挂网采购:
(1) 属于已中选注册证的非中选产品
申报价格不高于自身带量最低价、自身非带量最低价和同采购品种同类别同注册证中选价格三者低值且接受同采购品种同类别同注册证所有中选产品按就低原则调平价格的,可作为中选产品挂网并共享该采购年度内同采购品种同类别同注册证的协议采购量。
(2) 不属于已中选注册证的非中选产品
申报价格不高于同采购品种同类别所有中选价格的中位数、自身带量最低价和自身非带量最低价三者低值的,可作为中选产品挂网,但该采购年度内无协议采购量。
(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暂不予挂网。
【非中选产品】
指属于本次接续采购范围内,但未获得中选资格的产品,具体包括未报名产品、报名未报价产品和报价未中选产品、新获批的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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