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易联起航
7月1日,江西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6日。
去年10月份,江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结合首次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再次修改。

对比两则意见稿,集采周期结束后,不再接续或接续未中选的产品转为议价采购产品价格形成发生变化。采购方式中部分细则发生变化。产品申报价格要求方面,新增了要求,有省级或省际联盟集采中选记录的产品,企业申报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其中选价格的两倍。
通知主要内容有:
挂网范围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或备案并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医疗机构临床所需且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医用耗材(含参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下同)纳入阳光挂网采购。
产品分类
直接挂网产品、议价采购产品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议价采购、备案采购
医疗机构是采购和使用医用耗材的主体,对于纳入挂网采购范围内的产品,须按规定全品种、全数量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进行采购。



产品挂网流程
申请—受理—核验—公示公布

产品挂网价格申报要求


挂网价格管理
价格联动、动态调整、风险处置、价格纠错
集采中选产品和谈判产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以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或推送的数据为准。
对议价采购产品的挂网价格,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动态管理。
(一)挂网价格联动
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价后,企业应在30个自然日内主动申报新低挂网价并参照下调我省挂网价格。不及时申报的,相关产品暂停挂网3个月。
(二)动态调整
根据医保医用耗材27位编码(体外诊断试剂取22位编码),每半年通过省招采子系统分析我省网上采购价,取不高于挂网价格的采购价众数价(同一产品在不同医疗机构不高于现行挂网价格的所有采购价格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价格。同一家医院如存在多个采购价格,取其最近一次采购价格;同一产品如产生多个众数价,取最高价)以及各省最新挂网价格(不含集采中选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调整我省挂网价格。
(三)价格风险处置
根据国家医保局、审计、纪检、税务等部门移交的虚高挂网价线索,对于相关产品开展挂网价格处置,调整挂网价格。
(四)挂网价格纠错
由于企业过错导致挂网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影响临床供应时,组织开展挂网价格论证。
产品信息管理

暂停挂网和恢复挂网

撤销挂网和恢复挂网

附:首次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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