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发布《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为深入贯彻国家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推进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覆盖范围,通过价格联动共享其他省际联盟(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
本次联动按照国家医保编码前15位将产品进行分类,第一批我省未参与其他省际联盟(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含已过采购周期未接续产品)51类(具体见文末)。

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目录节选
本次联动51类耗材如下所示。

根据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目录,本次涉及耗材分类一级代码中的12大类。其中,前三大类分别是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基础卫生材料、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
具体如下所示:

申报方式
通过甘肃招采子系统在“耗材招标管理—带量采购管理—甘肃省价格联动”模块中,按采购品种目录维护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材料进行申报,不接受其他申报方式。
维护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1日
联动规则
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主动申报联动产品价格信息,申报价格要求如下:
(一)同一医保编码产品有不同集中带量采购价格的,企业须以最低集采价格进行联动,价格联动后产生新低价的,企业须在一个月内联动新的集采价。
(二)企业选择申报价格联动品种须包括所有规格型号,不得选择性申报。
(三)纳入国家和省际联盟新开展的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产品,按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
(四)省际联盟(省级)非中选企业和新获批上市的产品,申报时,申报价不得高于同类中选产品的中位价和各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格的低值。
(五)企业存在瞒报价格的,经核实后,暂停挂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价格联动后,如联动产品注册证更新,中选资格及中选价格维持不变。中选产品新增注册证、新增规格,且同意按照本企业中选产品的最低中选价格供应的,可增补为中选产品。
未价格联动产品处置
价格联动结果执行后,有带量采购价格但未进行价格联动的,暂停挂网。医疗机构不得以各种形式采购暂停挂网的产品。
延伸阅读
2026年,各省全面落地全国耗材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动态调整、就低不就高”的价格管控模式,打通省际价格数据壁垒,彻底解决“一地一价”问题。
今年上半年,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河南、黑龙江、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四川、新疆、新疆兵团、浙江等十来省对挂网耗材进行价格治理。其中,黑龙江将全部挂网医用耗材纳入价格联动体系,强制要求企业将产品价格调整至全国各省挂网最低价水平;

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目录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文章中所涉及的信息、观点或建议均不构成具体决策依据。本公众号对文中数据及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不承担因使用本公众号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若文章引用或转载了其他来源的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单位所有。如涉及侵权或内容不当,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