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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2592种耗材确定医保支付标准,纳入乙类管理

发布时间:2026-11-05

 

来源:黑龙江医保局

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2026年)》(以下简称《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

 

2592种耗材,按乙类管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实行“准入法”管理,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基础,采用“三级分类+医保通用名+材质特征”(15位码)实施医保支付管理,确定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

共计2592种耗材,支付类别均为乙类。每种耗材均明确了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其中,耗材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最低为0.27元(C16030902600000),最高为294329.16元(C05040113200000)。

2592种耗材按一级分类划分,覆盖17大类耗材。其中骨、软骨及软组织材料类耗材条目数量最多,共770条;其次为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共有435条;中医类材料数量最少,仅3条。各类耗材条目数量如下:

 

全省统一执行,各统筹区不得自行调整

《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各统筹区医保部门不得自行调整《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内医用耗材支付范围、支付类别及支付标准等。

参保人员使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内医用耗材时,实际价格高于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超出支付标准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实际价格低于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据实结算支付。

 

全省目录及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全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将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况,结合黑龙江省实际,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政策背景

《耗材目录》确定医保支付类别,全部按乙类管理

 

2026年5月15日,黑龙江医保局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6年)》(以下简称《耗材目录》),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耗材目录》采用15位医保编码实施医保支付管理,共计耗材4115种。《耗材目录》确定了耗材的医保支付类别,全部按乙类管理。

《支付标准》确定668种国家带量采购耗材医保支付标准

 

2026年8月4日,黑龙江医保局印发《黑龙江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标准》(以下简称《支付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与《耗材目录》同步执行。

《耗材支付标准》包含《耗材目录》内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共计668种,明确了国家带量采购耗材的医保最高支付标准。

《耗材支付标准》以15位医保编码为基础,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按照国家既定政策,以集采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非中选医用耗材,统一按照同15位编码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

《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确定2592种耗材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的《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在上述《耗材目录》与《支付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而来。确定了2592种耗材的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

黑龙江贯彻落实国家发布的《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医保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家对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的调整规范,动态调整全省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实现耗材目录支付标准全覆盖。

 

各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情况汇总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3号)要求,应按准入法完成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对于通用名管理较为成熟的耗材类别,国家将逐步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目录,并逐步扩大国家目录涵盖的耗材类别范围。

目前,已有多省公开发布了《医保医用耗材目录》,进一步规范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各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情况汇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