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保局9月18日发布信息显示,各省医保部门正加快对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目前平均已落地37批,山东与上海、广东等16个省份已完成39批指南的对接发文。国家医保局提出,力争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落地,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
过去,各地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收费边界存在差异,同一项技术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表达。40批立项指南通过统一项目框架和计价逻辑,为各省制定本地价格提供基础。各地在落地时,需要把原有项目映射到国家规范,同时结合服务量、基金承受能力和当地医疗成本确定价格水平。
对“一对一”映射项目,多数地区采用直接平移;对“一对多”项目,则结合上年度服务量进行量价加权。省级医保部门形成价格基准后,有价格权限的统筹地区可在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这样的机制兼顾全国规范与地区差异,也要求医院准确完成新旧项目切换。
国家医保局介绍,各地结合指南落地,对历史价格矛盾较突出的项目有升有降。以技术劳务为主的中医、护理、手术等项目总体处于调价前列,检查检验则更多进入规范和降价通道。部分地区适度上调特级、一级护理价格,并调整康复、病理和药学服务项目,体现专业人员劳动价值。
对山东医疗机构来说,完成39批对接发文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医院还要更新收费目录、信息系统、医嘱模板和费用清单,培训临床、物价、医保、财务和信息人员,确保项目名称、编码、计价单位和加收规则一致。新旧项目并行或切换期间,尤其要防止重复收费和漏收费。
立项指南强调以服务产出为核心,不以设备品牌、耗材名称或技术路径简单设立价格项目。对医疗器械企业而言,产品进入医院后能否形成可收费服务,不能只看有没有相似项目,还要核对价格构成、基本物耗、加收项、扩展项及地方执行政策。
企业在提供产品方案时,应把设备功能与实际诊疗流程对应起来,说明技术带来的服务产出、资源消耗和临床价值。若相关耗材属于项目价格构成或基本物耗,就不能默认另行收费;如果符合单独计费条件,也要以山东现行目录和医院执行口径为准。
各地在定价过程中普遍通过调研、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医疗机构意见,并加强价格公示。国家医保局还将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利用价格一览表治理畸高畸低项目,促进区域价格相对协同。
对医院而言,下一阶段重点是把价格项目规范转化为内部运营管理能力;对企业而言,则要从“找收费项目”转向“证明服务价值”。山东已进入39批对接落地后的执行阶段,临床、医保、物价、采购和信息部门之间的协同,将直接决定新规则能否平稳运行。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