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科技部10月16日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拟增列范围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光伏三个领域。对山东相关医药企业,首先需要分清两件事:拟修订目录尚在征求意见,公告明确的临时登记要求已自发布之日起适用。
公告介绍,此次征求意见涉及三个领域40项技术,其中生物医药领域涉及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五项技术,具体范围及政策说明见公告附件。
这些领域名称用于提示关注方向,不能直接据此认定所有相关研究、产品或合作都属于相同管理范围。企业判断自身项目时,需要对应附件中的具体技术内容,由相关专业人员结合实际技术与交易情况核对。
公众可在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就新增范围、指标、管控政策及便利措施等提出意见。对拟修订内容的反馈,与企业履行当期登记要求,是不同事项。
公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止,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附件所列技术前,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中登记。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在登记范围内。
对正在推进合作的企业,应区分项目所处阶段和涉及的技术内容,及时核对需要履行的事项。存在范围或程序疑问时,宜通过主管部门公开渠道进一步确认。
公告列举的登记情形,包括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授权境外使用境内技术,以及境内技术所有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等,同时包含商务部另行明确的其他情形。
这提示企业,梳理相关事项时不能只查看产品销售合同。技术许可、知识产权安排和相关主体变化,都可能需要与技术内容放在一起核对,具体是否落入范围,应依据公告及实际情况判断。
登记信息涉及经营者与接收方、出口国别或地区、技术及用途、预计金额等。企业内部若由不同部门分别掌握相关资料,应提前做好信息衔接,保证专业核对有完整材料基础。
对有相关技术和境外合作业务的山东企业,可以由研发、知识产权、商务及合规人员共同梳理现有项目:明确涉及哪项技术、准备如何合作、是否已经启动,以及关键材料由谁负责保存。
不同项目的技术内容和交易结构存在差异,不能仅凭行业分类或合作名称作出统一结论。对于同时涉及多项技术的安排,更应分别理清事实,再依正式要求办理。
公告既包含意见征集,也包含当期管理措施。把范围、状态和时间节点读清楚,是企业开展后续专业判断的前提。
意见反馈邮箱为jinxianmulu@mofcom.gov.cn,具体格式及办理入口详见原公告。
来源:商务部、科技部2026年第48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