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国际医疗器械(山东)博览会!(新丞华国际会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首页 > 媒体中心 > 行业新闻 > 动静脉插管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反馈截至11月22日

行业新闻

动静脉插管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反馈截至11月22日

发布时间:2026-10-21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10月19日刊载通知,公开征求《一次性使用动静脉插管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落款为10月16日,发布主体为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相关单位可在11月22日前反馈意见,目前文本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官方页面提供草案与反馈表

通知介绍,相关文本按照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编制,随文提供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和意见反馈表。关注这一产品方向的机构,可以通过官方页面下载材料,再结合自身业务提出意见。

对企业来说,征求意见提供了了解文件内容并参与专业讨论的机会,但不等于产品已经取得注册许可,也不能将草案直接当作正式发布文件对外使用。引用时说明版本和阶段,有助于减少沟通误解。

反馈内容要对应具体问题

按照通知安排,意见和建议需填写反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应按“文件名称+意见反馈+反馈单位名称”的要求命名,便于收集和整理。

准备意见时,可以先明确对应的章节或表述,再说明问题发生的具体情境和修改建议。若认为某项表述需要进一步澄清,应把产生疑问的原因说明白,而不是仅写“建议调整”或“需要完善”。

对于企业内部存在不同理解的内容,也可以先组织研发、注册和质量相关人员讨论,避免同一单位分别提交相互矛盾、缺少背景的意见,使反馈更具针对性。

山东企业应关注全国性技术文件

虽然本次可访问的刊载页面位于长三角分中心网站,但通知内容来自国家器审中心,并非只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地方规则。山东从事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注册事务的单位,同样可以关注并按要求反馈。

企业可将草案阅读纳入项目资料跟踪,记录所使用的版本、阅读时间和待确认问题,待后续正式文件发布后再进行对照。内部讨论应与现有适用要求区分,不能因阅读了草案就自行变更既有质量或注册安排。

对医疗机构和技术合作方,这类信息有助于了解行业技术文件的形成过程,但不能将文件征求意见等同于某个供应商产品已获认可,更不能以此替代具体产品的合法使用条件核查。

留意反馈时限与后续版本

通知明确,反馈须于2026年11月22日前提交。联系人为李丹、杨宇希,电话021—68662203、010—86452507,邮箱为lidan@ydcmdei.org.cn、yangyx@cmde.org.cn。

相关单位如准备反馈,宜在内部讨论后预留整理和核对时间,并留存提交版本。后续关注重点则是正式发布信息、文本调整以及与本单位产品相关的具体内容,不宜只保存一份草案后长期不更新。

技术文件的价值,需要通过准确阅读和具体问题反馈体现。将产品实际情况、文件表述和支撑材料对应起来,能够帮助不同专业围绕同一问题开展更有效的沟通。

来源: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刊载通知